南昌侦探社:遗嘱是按日期算的吗

遗嘱是按日期算的吗

一、遗嘱是按日期算的吗

遗嘱的效力判断并非仅仅依据日期来计算,不过日期在这一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多份遗嘱存在时日期的关键作用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出现立遗嘱人订立多份遗嘱的情况,而且这些遗嘱的内容可能会相互抵触。

比如,立遗嘱人在不同时期,由于自身想法的变化或者生活状况的改变,对财产的分配方式做出了不同的安排。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此时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里所说的“最后”,就是通过遗嘱订立的日期来确定的。

也就是说,日期在后的遗嘱通常具有优先效力。

二、遗嘱日期对形式要件的重要意义

遗嘱日期是遗嘱的重要形式要件之一。

无论是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还是打印遗嘱等,都必须要注明日期。

通过注明日期,可以明确遗嘱订立的具体时间,这有助于判断遗嘱订立时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以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情况。

比如,若立遗嘱人在某一特定时期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遗嘱日期恰好处于该患病期间,那么这份遗嘱的效力就可能存在问题。

总之,遗嘱日期对于确定遗嘱的效力及内容有着重要意义,但判断遗嘱效力还需综合考虑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立遗嘱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二、遗嘱效力认定是按日期算的吗

遗嘱效力认定并非单纯按日期算。遗嘱的效力需综合多方面考量。首先,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遗嘱可能无效。其次,遗嘱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再者,遗嘱形式需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若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并非仅以日期先后判断,而是要审查遗嘱的实质和形式要件是否合法有效,只有各项条件均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效力认定还会参考哪些因素

遗嘱效力认定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首先是遗嘱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可能无效。

其次是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再者是遗嘱内容。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等。若遗嘱内容违法或侵害他人权益,该部分可能无效或整个遗嘱

无效。

另外,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也很关键,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日期在判断遗嘱效力时意义重大,多份遗嘱以日期在后的为准,且各形式遗嘱都需注明日期辅助判断。但遗嘱效力判断是复杂的,如遗嘱内容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等也会影响效力。另外,在遗嘱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继承人对遗嘱日期真实性存疑、或者因遗嘱日期引发其他法律纠纷等情况该如何处理呢?这一系列围绕遗嘱日期及效力衍生出的问题,你是否也想深入了解?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剖析解答。